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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组织召开“场地土壤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标准”场地调整论证会议

来源:未知 作者:环境学会编辑 时间:2023-02-14 20:56  打印 关闭

2022年10月20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由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以下简称沈阳生态所)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土壤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标准”项目开展了场地调整论证会议。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项目对研究内容中计划的11个应用示范场地进行了调整。

本次会议邀请到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林玉锁研究员,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周连碧研究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刘晓端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柴团耀教授,中南大学薛生国教授以及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王兰英主管作为专家,以及来自项目主持单位沈阳生态所的卓君臣副所长,科技处处长王绪高,科技处副处长刘丽及科技处主管潘蓉蓉。

本次会议由刘丽主持。项目首席朱京海教授就本次场地调整作相关汇报,他提到:针对场地土壤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将通过检测场地土壤毒性、生物有效性、自身理化性质来界定污染物性质与范围;从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三个方面出发,形成一条“因场地污染造成人体损害”的完整证据链条,最后进行整体损害量化;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场地,按照“基础方法→调查评价→损害评估→技术规范→示范验证”的思路有序开展研究,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场地土壤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本次场地调整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确保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布点采样,其次调整后的场地类型、污染物类型不变,且污染程度与调整前场地相类似。

专家组在听完报告后表示:虽由于若干不可抗因素导致场地应用示范受到限制,但调整后的场地情况依旧符合整体研发计划要求,且调整后场地所应用到的技术、指南等与任务书没有太大偏离。目前来看,场地应用示范是最艰难的环节,项目应加大执行力度时刻跟进,同时要把握好场地应用示范的基础性工作,将前期工作有效衔接到调整后的工作进程中,争取提前落实项目成果,这一系列工作也为将来汇报项目成果打下了坚实基础。并强调:由于原计划场地状态的变化、示范应用工作的敏感性、疫情等因素导致项目任务书中计划的六个重金属污染场地及五个有机物污染场地需要进行调整,项目所阐述的调整理由充分且合理。同时,专家组还建议项目组应对标考核指标,加快后续场地应用示范工作的进度,更好地体现出项目成果在实际中的应用效果。

会议最后强调:在项目的最后阶段,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从整体组织实施运行等方面对各项任务指标进行严格把控,场地应用示范是项目指标中的重中之重,需对各个环节持有合理判断,并表示:本次场地调整论证会的成功举办将为项目整体工作的有序推进以及即将迎来的结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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