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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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发改委课题《辽东绿色经济区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研究》、《辽宁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开题报告在沈阳通过专家论证

来源:辽宁大学 作者:舜筌 时间:2022-11-08 23:08  打印 关闭
2022年11月4日,由辽宁大学环境经济研究所宋有涛教授团队承担的辽宁省发改委2022年度课题《辽东绿色经济区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研究》及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辽宁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在辽宁大学文化科技园召开了开题报告专家论证会。
 
辽东绿色经济区是辽宁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重要板块,也是辽宁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森林抚育区,域内能创造经济价值的生态产品众多,生态地位极为突出。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辽宁省“十四五”规划中着重提出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巩固提升生态功能、发展生态经济。对此,建立健全辽东绿色经济区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对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转化通道,助力生态成为支撑辽宁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意义重大。
宋有涛教授详细地介绍了开题情况。《辽东绿色经济区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研究》课题以辽宁省生态产品核算数据作为生态补偿体制机制建立的有效支撑,同步制定的地方标准《辽宁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实现了核算过程的规范化及标准化。课题研究主要包含五个部分:一是围绕“生态产品第四产业”构建辽宁省生态保护补偿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技术平台;二是以辽东绿色经济区为核心开展辽宁省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及地方技术规范编制;三是开展以“大辽臻品”生态产品区域品牌为代表辽宁省生态保护补偿的“五化”建设;四是重点围绕“水权”市场交易模式进行辽宁省水流、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五是基于GEP核算的辽宁省绿色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其中,《辽宁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主要建立在已发布的辽宁省地方团体标准基础上,开展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目的、指标选择原则、评估指标体系、核算步骤、陆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方法、近海海域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方法、核算质量控制等十项内容的研究。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原所长何兴元研究员,辽宁大学金融与贸易学院院长霍伟东教授,辽宁省环境监测物联网技术工程实验室主任田力威教授,辽宁省发展改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王英志处长,辽宁省发展改委区域协调发展二处王明宇处长、孙男副处长、武侠调研员,辽宁省节能监察服务中心杨田博士,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秘书长张国徽教高等参加了专家论证会。专家组一致认为,本课题思路明确,总体框架符合委托方要求,时间安排可行,队伍结构合理,能够完成委托任务,并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规范核算标准,对生态补偿价值及生态产品价值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应参照相应标准;二是建立配套框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生态补偿机制体制的完善提供优化建议;三是完善绿色发展评价体系,采用基于生态产品价值的评价指标。

宋有涛教授开展的课题研究内容集生态补偿方案、核算规范、数字化平台、公共品牌打造、绿色绩效考核为一体,以科学核算为基础,推动生态补偿的信息化、市场化发展,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具有辽宁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为辽东绿色经济区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优化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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