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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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申请的两项团体标准通过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召开的立项会

来源:未知 作者:环境学会编辑 时间:2022-09-26 14:26  打印 关闭

2022年9月21日,由沈阳建筑大学傅金祥教授、唐玉兰教授牵头编写的辽宁省《场地环境损害遥感分析调查技术指南》、《场地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技术指南——土壤线虫调查》两项团体标准在沈阳通过了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组织的团体标准立项会。

省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朱京海教授,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秦军研究员,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王洋研究员,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张峥副主任,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王坚副院长,南湖实验室勾鹏副研究员,省环境科学学会张国徽秘书长、秘书处唐明博、白洁等参加了评审立项会。

专家组一致认为,傅金祥教授团队编制的《场地环境损害遥感分析调查技术指南》和《场地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调查技术指南——土壤线虫调查》具有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场地快速遥感调查和土壤线虫调查提供了调查依据、程序和方法,此次指南的立项将全面提升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总体创新水平,为全国范围内广泛解决场地土壤污染问题奠定基础,能够为我国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同时对我国环保部门推进土壤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省环境科学学会理事长朱京海教授在系统梳理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工作的新形势的基础上,他强调:标准是重要技术支撑,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损害调查研究是建立科学、严谨、统一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体系的需求,也是统一现有技术规范以及操作流程的度量衡。由于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的工作复杂且时效性高,长期以来缺乏快捷、可操作性强的工作程序、调查内容和技术要求。该批标准的制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技术保障,为环境管理、司法审判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同时,朱京海理事长指出:团体标准突出创新引领国家现有的各类标准各有侧重点,其中国家强制标准保底线,推荐标准保基本,行业标准补遗漏,企业标准强质量,而团体标准的特点是要保持创新性和引领性,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填补现有标准空白。此次立项的标准具有很强的先进性和实操性,遥感相关的指南在全国属于首创,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具有极高的科技成果转化价值。场地环境遥感调查和土壤线虫调查标准的推出,会极大提升辽宁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工作质量和公信力,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在环境保护、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修复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最后,朱京海理事长期望,沈阳建筑大学团队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标准的立项,能够能够抓住国家战略机遇,精准对标国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的需求,快速推动成果的落地,联合相关企业开展后续的推广和应用,将科研成果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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